风险防范
Risk Prevention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纺织企业,其他纺织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3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部分中“生产过程控制(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每类生产过程控制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1人。
2024/09/26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指导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考核评级办法。 二、本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各类机械制造企业。 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 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 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1.H≤10,抽100%。 2.10<H≤100,抽10台。 3.100<H<500,抽10%。 4.500≤H≤1000,抽50台。 5.H>1000,抽5%。 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以1000分为满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 各空项分之和超过200分的,不得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 六、考核评级的程序: 1.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 2.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承担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申请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应当向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以下简称中机安协)提出复评申请。 3.复评机构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进行复评,向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评报告(复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符合相应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的,由企业按照复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4.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实行分级核准制。三级由复评机构报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二级由复评机构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一级由中机安协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局核准。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向企业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各地的复评机构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国家局备案。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在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累计死亡5人以上(含5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由原核准部门撤销其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称号。 九、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国家局统一规定。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复评机构应严格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开展核准和复评工作,确保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质量。 国家局和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称号的机械制造企业定期组织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2024/09/24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否决项 A级要素否决项:(共11项) 1. 主要负责人未践行安全承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职称不满足资质要求。 3.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书失效。 4. 安全风险分析对象未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储存设施。 5. 使用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 6. 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7. 未实施特殊作业活动许可管理。 8.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9.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10.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 11. 存在变更而未履行变更手续的作业。 B级要素否决项:(共23项)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现场感知、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未正常运转。 2.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如实履职。 3. 未对新从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或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专业、学历不满足资质要求。 5. 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与巡检系统未实现融合,存在“两张皮”。 6. 重大危险源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内容及频次尽职履责。 7.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8. 异常工况处置未实施安全风险辨识分析。 9.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安全仪表系统设计;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10.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或非防爆电气设备。 11. 特级动火作业未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 12. 在从事手动切水、脱水作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排液作业时,作业人员未在现场。 13. 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存在切水作业时,同时进行动火作业。 14. 未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15. 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充装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 16. 未按GB18218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 17. 安全评价报告或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与企业实际不符。 18. 毒性气体的设施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19.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20. 变更过程中未实施风险辨识分析。 21. 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2. 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3.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评。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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