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否决项
A级要素否决项:(共11项)
1. 主要负责人未践行安全承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职称不满足资质要求。
3.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书失效。
4. 安全风险分析对象未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储存设施。
5. 使用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
6. 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7. 未实施特殊作业活动许可管理。
8.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9.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10.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
11. 存在变更而未履行变更手续的作业。
B级要素否决项:(共23项)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现场感知、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未正常运转。
2.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如实履职。
3. 未对新从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或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专业、学历不满足资质要求。
5. 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与巡检系统未实现融合,存在“两张皮”。
6. 重大危险源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内容及频次尽职履责。
7.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8. 异常工况处置未实施安全风险辨识分析。
9.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安全仪表系统设计;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10.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或非防爆电气设备。
11. 特级动火作业未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
12. 在从事手动切水、脱水作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排液作业时,作业人员未在现场。
13. 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存在切水作业时,同时进行动火作业。
14. 未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15. 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充装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
16. 未按GB18218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
17. 安全评价报告或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与企业实际不符。
18. 毒性气体的设施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19.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20. 变更过程中未实施风险辨识分析。
21. 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2. 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3.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评。